提到英國的浪漫時期文學(1785~1830),浮現在我們腦海裡的名字多半會是威廉.布雷克(William Blake)、威廉·華茲渥斯(William Wordsworth)、山繆·泰勒·柯律芝(Samuel Taylor Coleridge)、拜倫(George Gordon Byron)、雪萊(Percy Bysshe Shelley)和濟慈(John Keats)。不過,當談到雪萊的太太瑪麗.雪萊(Mary Wollstonecraft Shelley)的作品《科學怪人》(Frankenstein),才發現我原本的想法只是以一個英文系老師或學生的角度在看。對大多數的人而言,也許曾經聽過拜倫的《唐璜》(”Don Juan”)、雪萊的《西風頌》(“Ode to the West Wind”),或是濟慈的《夜鶯頌》(“Ode to a Nightingale”),但鮮少有人會讀過被美國「耶魯學派」批評家,1973年以《影響的焦慮》(The Anxiety of Influence)這本詩學理論專書奠定其學術地位的哈羅德·布魯姆(Harold Bloom)教授視為開創近三百年英國現代詩的華茲渥斯的詩,以及他與柯律芝合著的《抒情歌謠集》(Lyrical Ballads),還有柯律芝所寫的《古舟子詠》(“The Rime of the Ancient Mariner”)、《忽必烈汗》(“Kubla Khan”)等詩。
然而,卻不會有人不知道《科學怪人》。
但是,儘管也許不管說哪種語言的人都知道《科學怪人》的故事,對於原作者是誰卻可能不知道,甚至不知道作者是個女性,也就是雪萊的太太瑪麗.雪萊。
瑪麗.雪萊在思想上很激進,這也難怪她會在16歲那年,認識了他未來的丈夫,因為寫了《無神論的必然》並到處散發,而在牛津大學待了不到一年就被開除的,更為激進的當時21歲的雪萊相戀了。
瑪麗.雪萊的激進其來有自。她的母親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本身就是個政治上的激進份子,她因為其支持法國大革命的立場,而與《論崇高與美麗概念起源的哲學探究》(A Philosophical Enquiry into the Origin of Our Ideas of the Sublime and Beautiful)這本引起德國哲學家康德注意的美學論述作品的作者,英國政治家與哲學家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展開了筆戰。她所針對的,是伯克於法國大革命的次年,也就是1780年,所發表的《對法國大革命的反思》(“Reflections on the Revolution in France”)這篇文章。
伯克被視為現代保守主義的先趨,而他的《對法國大革命的反思》也是保守主義的重要著作。伯克眼中的法國大革命,只是毫無導引的社會進程,採用的只是啟蒙運動所帶來的抽象原則,結果只會造成社會的倒退。他反對以自由為名,卻毫無堅實基礎的法國大革命,並且認為1688年發生在英國的光榮革命,不但有制序,尊重傳統,更使議會與王權二者達成了平衡。英國式的自由,是建購在發展了數世紀之久的法律原則和社會規範的基礎之上,而像是法國大革命這種以抽象理性原則,來重塑社會結構的做法,只會引來後續的暴力與獨裁統治。對他而言,自然社會階層的不平等才是一個社會的穩定力量,因為這具體化了累積了好幾代的社會集體智慧,而不是少數人的有限知識。
伯克的說法雖然現代人看起來也許會覺得迂腐,但如果我們回頭看2010~2012年發生在阿拉伯世界的「阿拉伯之春」的一連串民粹式的民主主義運動,就會發現,就算推翻了一個獨裁政府(埃及的穆巴拉克或是利比亞的格達費),社會上的貧窮和暴力不減反增,因為這種靠著簡單而空洞的口號所號召群眾所引發的革命,只不過是「讓最後一絲家長式對貧窮者的關懷消失」(“the last vestige of patriarchal care of the poor can fall away”, Žižek: A Left That Dares to Speak Its Name 54),那麼,「既然他們現在自由了,貧窮就是他們自己的事兒了」(“since they are now free, poverty is their own responsibility” 54)。更別說這場運動後續所造成的伊斯蘭國的興起與難民潮了。
瑪麗.雪萊的母親,則是寫了一篇叫《人權辯護》(“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對伯克的論點進行反擊。她批評伯克所支持的君主立憲與階級社會所累積下來的經驗與遺產,只屬於那些特定階級,因此這些傳承下來的傳統和習俗都是不公正並充滿偏見的。而那些特權階級早已變得懶惰與腐敗不堪,這時必須依靠以理性所創建的共和來讓社會重生,就像是如果你給一個病人不管開什麼樣的藥方都救不活他了的話,那就只能置之死地而後生了。
而在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發表了《人權辯護》之後,她又發表了一篇《女權辯護》(“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的文章。《女權辯護》是女權運動史上最早的一篇著作。不過,一直到二十世紀前,英國哲學家約翰·史都華·彌爾(John Stuart Mill)在1869年出版的《婦女的屈從地位》(The Subjection of Women),卻一直被視為是女權主義書寫的先趨。之所以會如此,則與瑪麗·沃斯通克拉夫坎坷的一生有關。
出生於1759年的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有個投資失敗又時常對老婆拳腳相向的父親,一直在這樣一個不快樂的家庭生長的她,終於在1778年,在巴斯(Bath)得到了一個職位,並在那與朋友合開了一間學校。後來她搬到了倫敦,開始學習法文與德文,也從事翻譯的工作。1792年,在法國國王路易十六被送上斷頭臺的前幾個月,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搬到了巴黎。在那裡,她與一個來自美國的冒險家相戀,並生下了一個女兒。不過,這個美國冒險家後來卻獨自一人去了倫敦,把她們母女二人留在巴黎。
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則是帶著女兒,回到了倫敦找他,但換來的卻是他對她們母女的不理不睬。傷心欲絕的瑪麗·沃斯通克拉夫在兩次的自殺未遂後,重新讓自己振作了起來,並重回英國的文學圈。這時,她認識了提出無政府主義的英國哲學家威廉·戈德溫(William Godwin),她們相戀,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懷孕而結婚,並生下了她的第二個女兒,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戈德溫,也就是後來的 瑪麗.雪萊,《科學怪人》的作者。
但是不幸的,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在生下瑪麗.雪萊後,由於產後受到感染而引發了敗血症而過世,那年,她38歲。
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過世後,戈德溫將她的一生寫成了《女權辯護作者傳》。但由於內容太為詳盡,將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的私生女、愛情故事,以及她曾經企圖自殺這些事都寫了進去,因此不但讓戈德溫本人飽受批評,也使得當時的世人不把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所寫的文章當做一回事。
而她們的女兒之所以會認識雪萊,則是因為雪萊是其父戈德溫的追隨者,每天都會到她們家造訪,然而,其實當時的雪萊也已經是有婦之夫了,不過,這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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