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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讀到莎士比亞《溫莎的風流婦人》(­­_The Merry Wives of Windsor_)這個劇本,讀到劇中主角弗斯塔夫對著吧台的酒保說的這句:「給我一夸脫雪利酒,裡面放片土司」的話,可能會覺得莫名其妙。不過,這其實和英文中在慶祝時舉杯,大家會說「let’s make a toast」有關。但是在談酒和吐司之間有什麼關係前,讓我們先來認識一下弗斯塔夫(Falstaff)這個角色。

  弗斯塔夫最早出現在莎士比亞的歷史劇《亨利四世》第一部中。在《亨利四世》的第一部,弗斯塔夫是成為亨利五世之前的年輕,總是流連於酒吧與社會上的痞子和無賴打混的哈爾王子(Prince Hal)的好友。在莎士比亞的筆下,弗斯塔夫被描繪為一個又胖、又老、又醜,而且既貪財又好色的墮落又膽小如鼠的騎士。但,哈爾王子卻喜歡和他混在酒吧裡飲酒作樂,和看他搞笑出洋相。不過,其實在《亨利四世》第一部的前半部的那個縱情享樂又放浪形骸的哈爾王子,早在第一幕第二景中,便已經吐露了他真正的心聲:

 我完全知道你們,現在雖然和你們在一起無聊鬼混,可是我正在效法着太陽,它容忍汙濁的浮雲遮蔽它的莊嚴的寶相,然而當它一旦穿破醜惡的霧障,大放光明的時候,人們因為仰望已久,將要格外對它驚奇贊嘆。要是一年四季,全是遊戲的假日,那麼遊戲也會變得像工作一般令人煩厭;惟其因為它們是不常有的,所以人們才會盼望它們的到來;只有偶然難得的事件,才有勾引世人興味的力量。所以當我拋棄這種放蕩的行為,償付我所從來不曾允許償還的欠債的時候,我將要推翻人們錯誤的成見,證明我自身的價值遠在平日的言行之上;正像明晃晃的金銀放在陰暗的底麵上一樣,我的改變因為被我往日的過失所襯托,將要格外耀人眼目,格外容易博取國人的好感。我要利用我的放蕩的行為,作為一種手段,在人們意料不及的時候。

  果不其然,後來在與叛軍開打之後,哈爾王子表現出了他的正直和勇敢,最後還殺了敵方大將,綽號霹靂火(Hotspur) 的哈利.潘西(Henry Percy)

  但其實哈爾王子在和霹靂火對決時,弗斯塔夫是在現場的。那麼,他當時在幹什麼呢?原來,貪生怕死的他,竟然就倒在一旁裝死。而且更不要臉的是,在哈爾王子殺了霹靂火之後,他還從裝死的地方爬了起來,往霹靂火的屍體上捅了一刀來邀功,謊稱是自己的功勞。

  雖然弗斯塔夫是如此地厚顏無恥又道德淪喪,但是卻因為他鮮明而逗趣的個性,使得他成了莎劇中最受歡迎的角色之一。而看了《亨利四世》後極為讚賞的伊麗莎白女王,也因此令莎士比亞在十四天內,再寫一部以弗斯塔夫為主角的劇本,這便是我們這裡要談的談的《溫莎的風流婦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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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溫莎的風流婦人》這部劇,恩格斯曾寫信和給馬克思說:「光是《風流婦人》的第一幕就比全部德國文學包含着更多的生活氣息和現實性。」這也許是因為這位馬克思主義的創始人之一,在本劇中看到了由截然不同甚至對立的社會元素所形塑出的中產階級,在社會中的衝突與用辭差異的戲劇呈現。

  這其中的代表人物,就是唯利是圖,有任何能夠撈錢的事都不放過的弗斯塔夫。在這個劇中,他把腦袋動到了溫莎鎮上兩位有錢紳士的老婆,福德太太和佩芝太太的身上,想藉由對她們獻殷勤,以騙取她們手中所掌控的,她們的丈夫手中的錢財。不過這兩位溫莎的太太可不是省油的燈,不但一次又一次在劇中惡整了弗斯塔夫,也順便教訓了父權主義的老公。

  在《溫莎的風流婦人》的第三幕第五景中,弗斯塔夫全身濕搭搭地走進酒館,和在這間酒館當酒保打工的其隨從之一巴多夫(Bardolph,當酒保是為了替弗斯塔夫付住宿費)說了句:「Go fetch me a quart of sack; put a toast in’t(給我一夸脫雪利酒,裡面放片土司)。在這一景中,弗斯塔夫之所以全身都溼透了,是因為在前兩幕中,福德太太和佩芝太太用計讓弗斯塔夫躲進洗衣木桶裡,並用髒衣服把他蓋起來後叫僕人丟到泰晤士河裡。

  在這句中的「sack」,指的是從西班牙或加那利群島(Canary Islands)進口的強化葡萄酒。在十六與和十七世紀的時候,這種葡萄酒在英國非常流行。弗斯塔夫在《亨利四世》的第二部中,就大為讚賞這種酒。其語源則有二說,一是法文「sec」, 意思是「乾」;另一個則是源自西班牙語「scar」,意為「取出」。而從十七世紀末開始,雪利酒(sherry)開始取代了sack這個名稱。

  而吐司(toast)這個字最初的意思是用火烤,語源是拉丁文「tostare()。在十七世紀之前,在英國有個古老的習俗,就是喝葡萄酒或麥酒時會配一片吐司。因為吐司是烤得略焦的麵包,而且有抹上香料,因此可以增添酒的風味。此外,配吐司還可以吸取酒中的雜質。而在將吐司放到酒裡面之後,大家會說一些關於祝大家身體健康之類的祝福的話,然後再敲杯喝酒。十七世紀之後,雖然用吐司來為葡萄酒調味的傳統漸漸消失了,但是卻發展出整桌人為某人的健康一起喝酒的習俗,而make a toast這個說法也就這樣一直傳下來了。

  而到了十八世紀初,還發展出男性為他們覺得最美麗的女性喝下整杯酒,而把最美麗的女性比喻為增加酒中風味的吐司的說法。而這個說法後來又延伸到只要是受人景仰或崇拜,都可以稱其為toast,因而出現了說某某人是當地名人或受到景仰的人的「the toast of the town」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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